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1997年1月30日出生是什么命(1997年1月1日出生的人八字是什么)


曹平失踪后,桂林市公安局曾发布协查通报。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2020年5月29日,被拐32年后,曹平与家人相见。


曹颖说,相认后,从小便被拐的曹平和曹家人并不亲密,追责意愿也不强,但这和他们坚持追责拐骗者是两码事,孩子被拐给父母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他们还向检察院提交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刑初字第279号刑事判决书,称这起案件也涉及拐骗案件,并过了十年的追诉时效,但拐骗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已超过追诉期限,维持不批捕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刑事申诉通知书》显示,曹平父母认为,秦某英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从拐骗之日起到被害人曹平14周岁时,犯罪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追诉时效自曹平满14周岁即2001年8月11日起算,适用于1997年《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本案尚在追诉期限内。


《刑事申诉通知书》称,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1979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岁的男、女,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依照当时的法律,秦凤英的行为涉嫌拐骗儿童罪。


根据1979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法益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与身体安全,行为人只要实施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犯罪就既遂,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根据1979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本案案发时间为1988年,案件侦破时间为2020年,距离案发时间过去32年,已超过追诉时效。


《刑事申诉通知书》显示,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对于行为人1997年9月30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1979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因当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公安机关立案后只发布协查通报,并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故本案不属于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


《刑事申诉通知书》称,综上,本案发生在1988年1月10日,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从1988年案发至2020年案件告破,时问过去32年,且案发后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已超过追诉期限。申诉人要求本案处理应当参照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刑初字第279号刑事判决书的申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曹颖及父亲说,他们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