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负债的计税基础的题(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负债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同)


一、负债的计税基础——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应将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满足有关 确认条件时,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但税法规定,销售产品有关的支出可于实际发 生时税前扣除。由于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 额之间的差额,因此其计税基础为 0。


【例题 3-计算分析题】甲企业 20×7 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 3 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


了 500 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 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该项预计负债在甲企业 20×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500 万元。 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500 万元-500 万元=0


【说明】其他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某些情况下,因有 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 予抵扣的金额为 0,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预收账款(★★)


1.预收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 0。


2.预收款项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产品的销售),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举例】星海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客户甲公司预付的款项 100 万元。 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100(万元)


(1)若预收的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1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 100=0。


(2)若预收的款项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15 年 12月 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 0=10(0 万元)。


三、负债的计税基础——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


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 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因超过 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 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教材例 20-12】甲企业 20×7 年 12 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 4 000 万元,至 20×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支付。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 4 000 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 3 000 万元。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 2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4 000 万元。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 20×7 年 12 月 31 日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4 000 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0=4 000 万元


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 4 000 万元与其计税基础 4 000 万元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四、负债的计税基础——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


映。税法规定,行政性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 前扣除的金额 0 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五、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


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


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例题 4-计算分析题】2015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股票 100 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 110 万元。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0 万元。


【例题 5-计算分析题】2015 年 12 月 1 甲公司因融券业务发生交易性金融负债 100 万元,2015 年 12 月31 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8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负债 账面价值:80 万元


计税基础:100 万元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 万元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期销售收入 15%的部分准 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 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因按照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根据当期 A 公司销售收入 15%计算,当期可


予税前扣除 1 500 万元(10 000×15%),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 500 万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500 万元。


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0 与其计税基础 500 万元之间产生了 500 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 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 7-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于 20×7 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 2 000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


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 5 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 5 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弥补该亏损。


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可以减少未来期间企业 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