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等业务
《意见》提出,金融管理部门要着力加强考核激励约束,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和资源投入。各金融机构制订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将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配置。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配套措施,促进乡村振兴金融供需有效对接。财政部门要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保障。将各地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省对各地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B 提高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率
《意见》还强调,要着力构建具有广东鲜明特色的“村村通政务 户户通金融”乡村服务新格局,打造新型农村金融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平台,推广信用村“无感授信”,推出“乡村振兴卡”,普及移动柜台,全面派驻乡村金融特派员,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百米”,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