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醴陵的李先生开租赁车行七八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同行”手里栽一个大跟头。
△ 李先生与林某签了很多份租车合同
有多个车行车辆被骗,警方已介入调查
△ 李先生目前追回来的部分车辆
律师:林某行为已涉嫌诈骗罪;第三方车主购买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焦点一:林某的行为涉及诈骗吗?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李先生车行的车辆后,在明知没有处置权利的情况下,通过低价抵押的方式获取财物,该行为涉嫌诈骗罪。
焦点二:以低价抵押方式获得李先生车辆的那些车主,这种购买行为是合规的吗? 当面对李先生前来要回车辆时,这些车主应该怎么处理?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在林某无权处置车辆的情况下,第三方车主通过明显不符合正常交易价格的低价,获得车辆的行为,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将车辆交还李先生。车主在将涉案车辆交还李先生后,可以通过报案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追究林某的责任,挽回自己的损失。
焦点三:李先生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李先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赃的方式追回自己的车辆,如第三方车主拒不退还车辆的,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方车主返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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