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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到680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其中建档立卡户中的低保家庭保障水平不得低于4000元/人年。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国民党宽大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其中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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