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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杭州垃圾仍然是“四分”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


杭州垃圾分类智能小程序即将亮相


加大对“混装混运”问题处罚


最高罚款10万


此前,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效果欠佳,既与群众的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后期处置不够规范、不够到位有关。


不少市民吐槽“我家的垃圾明明分好类的,清运车却混在一起运走了”“垃圾分类我们肯定支持,但前面分、后面混,这样的分类要不得”。“混装混运”无疑是垃圾分类的绊脚石。


新修改《条例》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新《条例》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单位,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目前,全市已全面推行“绿车对绿桶、黄车对黄桶”的管理模式,对803辆垃圾清运车进行了标识,一旦发现“混装混运”,可以第一时间向市城管局反映。


此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废弃物应当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其他易腐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市城管局表示,目前杭州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的项目建设。等到明年临江焚烧厂等项目建成后,杭州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将基本建成。


关键在于习惯的养成


事实上,2000年6月,杭州就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开始了垃圾分类的尝试和探索;2015年,杭州又入选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其实杭州垃圾分类已经倡导很多年了,大多数人对这个概念都非常熟悉,也认为非常值得去做。现在有了明确的法规规定,做不好就被罚,倒逼我们把这件早就该做的事情做好。”下城区武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唐国宏说,武林街道还专门开设了学习垃圾分类的课程,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新《条例》修改了对乱丢垃圾、丢错垃圾的行政处罚: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除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新《条例》还新增加了一条“信用处罚”,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根据市统计局以及学校的社会调查,杭州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很高,达到了96%,但实际的参与率却并不高。截至目前,杭州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有3400余个,各类机关、事业单位2036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已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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