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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上海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2年)




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2日的最新通知:为配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的截止日期延长至5月23日(原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5日)。







成果资助类项目递交书面材料的时间顺延安排如下:


网络视听、动漫、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项目:5月24日-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艺术品、电竞、演艺项目: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新闻出版、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项目: 5月24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文创资金项目资助方式与资助内容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额度和比例。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对于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根据项目贷款金额,评审通过后,给予单个项目市级贴息总额不超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的利息总额的50%,且每家单位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


(三)产业研究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四)支持事项


1.优先支持事项。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2.不予支持事项。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电影产业事项。涉及电影的选题孵化、剧本创作、重点拍摄、佳作奖励、后期制作、技术改造、发行放映、人才培育等方向,已纳入《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不在本资金申报范围内。


补贴拨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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