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离职工资要计提工会经费吗(是不是只要计提了工资就要计提工会经费)

每到年末,各大公司总会出现一波离职高潮,一次性补偿金能否作为计提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基数呢?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职业年金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


同时国税函〔2009〕3号文解释了上述提到的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即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另外,国家统计局令1990年第1号文,将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排除出工资薪金总额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仅仅指“工资薪金总额”,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不能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