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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房产税缴纳时间征期(吉林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




最近国家频出新政,6月1日起,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小微企业全额返还 社保大变 房产税来了 个体户新规 高温补贴 结婚证新政......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




6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定了,6月征期延长!税务局刚刚通知!


2、恭喜了!小微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全额返还!


3、社保大变!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国家明确了!2021年起,不按规定交社保的企业惨了!


4、突发!房产税来了?!税率:1.2%,12%,4%!


5、突发!多家个体户被查!今天起,所有个体户必须这样开票、报税!否则罚款交的比税多。


6、确定!每人补发300元!6月1日起执行


7、没结婚的,恭喜了!6月1日起实施!




定了,6月征期延长,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局明确: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







一、征期:1日-18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二、征期:1日-30日


1、申报缴纳2021年度车船税;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恭喜!小微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全额返还!



近日,多部门联合发文,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文件中说,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其实这个返还政策很多地区已经执行了。如果你还没申请的话,那就赶快去申请吧!




社保大变!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一、社保大变!“五险”变“六险”,到手工资要降了?


我们都知道,社会保障对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个方面的保障。


除了上述我们熟知的五险,另外添加一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





划重点!!!


1、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2、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以2020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折合约10.6元/月。




3、实施时间: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深圳人从此也有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之外的“社会第六险”。


除深圳之外,2021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再扩大!目前已知的试点城市有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珲春市等等




二、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今天Kavin老师来告诉你: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小编提醒,社保最严征管时代真的来了!目前社保的征管已经由税务全面接手,数据互通只是时间问题,社保如果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后果严重!




突发!房产税来了?!税率:1.2%,12%,4%!



5月11日,财政部、人大预算工委、住建部、税务总局在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公告十分简短,全文103个字,但却涉及利益面十分广泛的房地产税问题,如果套用一句流行语,那就是“字越少、事越大”。


1、这次的座谈会,对于房地产税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节点,传递出房地产税加速推进的信号。


2、部分城市负责人改革试点,也意味着房地产税圈定出了部分城市的范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除上海、重庆外,可能会扩大。


3、房地产税立法势在必行,进度有可能加快。




警惕!多家个体户被查!今天起,个体户必须这样开票、报税!否则罚款交的比税多!



个体户可以少交税吗?个体户可以不记账吗?很多人觉得可以通过成立个体户来进行税收筹划……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任何的税收筹划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个体户不是法外之地!近期,多家个体户因虚开发票等涉税问题被稽查甚至是判刑了!


江苏省税务局近日发布的税务处罚中,大部分被处罚的主体都是个体户!


警惕!今天起,个体户开发票必备的8个“有”!




一个有:具有真实经济业务。


税务局对发票背后业务实质的关注远远大于发票本身,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因此业务真实为第一前提。




二个有: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人员。


因为没有人员就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个体户的负责人不要进入黑名单,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避免用60岁以上的人员,预留负责人电话必须为有效电话!




三个有: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四个有: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重点区域。




五个有:有真实的资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六个有: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


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的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


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的真实全面。




七个有: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切记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设立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八个有: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


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


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确定!每人补发300元!6月1日起执行



近期,广东省人社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增长幅度达100%


调整后,每年6—10月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全年发放金额为1500元。


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拟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若按该调整方案实施,咱打工人的“消暑利器”高温津贴翻倍不是梦!




没结婚的,恭喜了!6月1日起实施!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现行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这一规则的制定固然有着当时的考虑,但在如今看来,将给不少群众带来负担。




新规定:


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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