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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最新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

3月15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







图片来源:沈阳市房产局




通告显示,自公布之日起,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等区域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不超过300万元。此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自行确定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这里有三个关键点:一、容积率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三、单套总价不超过300万元。这意味着,以后沈阳市内九区购房只要满足这三点,即认定为普通住房。反之即为非普通住房。




我们知道,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就在于居住还是商业等其他用途。从政策层面,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意义在于满足刚需,强调“房住不炒”。而对于购房者来说,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最大区别,就是缴税的多少。




目前,沈阳契税标准为,90㎡以下首套按1%征收,90㎡以下2套按1.5%,90㎡以上首套契税为1.5%、2套的契税为2%、3套及以上普通住宅为3%、3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为4%。按这个契税标准,再结合新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购房者可以清晰地梳理出自己应该缴纳多少税。




此次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未调整之前的版本,已经执行了很多年。市场在发展,消费者需求及房屋单价、总价也一直在变动。相应地,与购房者利益息息相关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界定也不能一成不变。顺应市场规律,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应该也是“因城施策”的具体表现和执行吧。




文/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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