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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销售公司税率 小规模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误区一: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

很多会计朋友都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公司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关政策公司税依据:

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是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增值税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小规模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货物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

还有一些小伙伴认为: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这个理解也是错误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明确规定,"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7%、16销售%等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规定:


七、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多少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税率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编提醒: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范围越来越广泛,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出现开票的问题,遇上开错票的情况那就麻烦了!


来源:中税答疑、武汉税务,焦点财税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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