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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水征收水资源税的税率是多少(地表水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是多少)


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背景、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自2016年7月1日在河北省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了水资源的集约利用。按照财政部工作安排,我省为2017年第二批9个试点省份之一。通过开征水资源税,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增强法律刚性,提高征管效率,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引导和鼓励利用地表水资源,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可持续利用,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调控合理、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有效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合理调节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问:水资源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答:水资源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有序衔接、税费平移、注重调控、适度分权、循序渐进”。水资源费改税以现行水资源费负担水平为基础,遵循“税费平移”原则,开征水资源税后,税收刚性增强,征收机制会更加严格,但不会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


问:水资源税对哪些水资源征税?


答: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其中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和静态水的总称;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水、矿泉水不征收水资源税,从量征收矿产资源税。


问:在我省都有哪些人是当前水资源税的纳税人?


答:在我省境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问:水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排)用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用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用水的。


下列情形,免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二)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等非常规水源;


(三)军队、武警部队在偏远地区通过自备井取用地下水;


(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五)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水;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情形。


问:水资源税申报的步骤有哪些?


答:第一步是设立税务登记(已设立税务登记的,此步骤可忽略);第二步是填报水资源税源登记表(首次申报时填写);第三步是税务部门进行税(费)种认定,增加水资源税税种认定;第四步是根据所属行业填报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第五步是缴纳税款。


问: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是谁?纳税地点在哪里?


答: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向其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其中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河南省境内的水资源税纳税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


问: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1)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水的当日。(2)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问:城镇公共供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答: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水资源税按照实际销售水量计征。


应纳税额=实际销售水量×适用税额。


问:水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答:水资源税按月或按季征收。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农业生产取用水水资源税可按年征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或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问:我省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确定了吗?


答:我省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已经确定,豫政〔2017〕44号文以税额表的形式进行了明确。以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例,原来居民用水的水资源费的标准是0.35元/立方米,费改税后的税额标准依然是0.35元/立方米,保持不变。


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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