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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佣金能税前扣除吗(电商平台收取的佣金的账务处理)




2020年,我国直播电商的市场规模破万亿,2021年预计将超过2.3万亿元。直播带货火了之后,商家和主播之间的财税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一、高额“坑位费”问题




每场直播售卖的商品,都是主播公司提前挑选好的,被选中的商品就意味着在直播间里“占了一个坑”,商家需支付一笔费用,也就是所谓的“坑位费”




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各种形式(包括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为客户的商品等提供了宣传和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广告的代理、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坑位费”应该是属于广告服务,需要按照广告服务适用的6%税率,由主播公司向商家开具增值税发票。




按照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相关规定,支付“坑位费”的商家,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实务中,有不少主播收了高额的“坑位费”,最终只卖出很少的商品,出现“直播翻车”的问题,商家的权益受到侵害。




印心提醒大家,如果采用了直播带货的销售方式,最好提前和主播公司签订协议,明确规定主播公司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




二、“佣金提成”,税前扣除限额问题




主播通过直播卖出的货,主播公司都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商家收取提成佣金。




依据财税相关法规,直播公司直播后收取的佣金,属于“提供经济代理服务”,应向商家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值得注意的是,直播公司和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佣金计算的基数是否含税,以免日后造成争议。




在实务中,提成佣金的比例往往较高,佣金的手续费以及税前扣除限额的规定都是商家需要格外关注的。






商家自身也应该提高警惕。“刷单”带来的往往是大量退货,商家可以提前在协议中约定,退货期满后,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结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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