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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纳税评估案例(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随着时代的进步,税务部门与时俱进,征管手段不断革新,依托强大的纳税申报系统,日益完善的开票系统、税款征收数据、财务报表以及第三方数据及信息,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对企业纳税风险评估。



依据真实案例,分析税务部门是如何对企业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进行纳税评估的。




企业基本情况


甲企业为施工企业,2021年被税务局推送税务风险提示为:各种预提费用,未实际发生,未在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纳税调增。







企业纳税风险评估案例分析



首先,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提取数据,


1、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454 0 53万元,共计1507万元,数据来源:主表;


2、职工薪酬社保本期发生额41万元,数据来源: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合计第13行账载金额;


3、资产折旧摊销本期发生额2万元,数据来源: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6行第2列金额;


其次,从开票系统提取数据:


受票金额=普票价税合计 专票(机动车发票、电子发票、电子专票)金额=623万元。


再次,有效成本计算


有效成本=开票系统受票金额 职工薪酬社保本期发生额 资产折旧摊销本期发生额=622 41 2=665万元;


最后,计算出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成本费用金额-有效成本金额=1507-665=842万元。


结论


经核实:


企业当期为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估成本600万元,列支人工成本242万元,未进行个税申报。


次年暂估成本到票440万元,列支人工成本未取得发票。


需要纳税调增402万元。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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