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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争议(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实施问题)


八旬老人陈某先后两任丈夫曹某和李某均已去世。陈某一直轮流居住在长子曹某华与幺女李某英家中,长女曹某容与二女曹某琼每月补助一定生活费。为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四名子女大都前往外地务工,对老人究竟该在哪个家里度过余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为解决家庭纠纷,李某英带着陈某到玉章故里·蔡家堰无讼新村创建点求助。


反复交流掌握纠纷情况后,承办法官先后两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纠纷当事人详细解释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则从社会风俗、道德人情等方面向纠纷当事人分析道理。最终,这件家庭纠纷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四子女共同承担养老费的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执行,纠纷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老人顺利住进了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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