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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规定文件)


1998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自此,我国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施工企业资质制度,虽几经改革,但是施工企业资质制度仍然存在。


每次施工企业资质改革都对施工企业和建筑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本文意在阐述施工企业资质改革历程及资质改革特别是2020年资质改革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并给出施工企业如何应对资质改革的建议。


一、我国施工企业资质改革简要历程


我国行政领域施工企业资质改革主要体现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应的资质标准的不断变化中,整体上趋于简化资质。如:1989年施行《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废止),1995年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均废止),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均废止),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失效/废止)及2007年3月13日起施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2018年修改、2020年修改)及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20年,虽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但是目前未有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出台,施工企业具体资质标准尚未确定。


(一)2001年及2007年所确定的施工企业资质简况


1998年实施《建筑法》后,2001年及2007年住建部出台了上述文件,明确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1、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序列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类别


12 个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7.园林古建筑工程;8.钢结构工程;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44.河湖整治工程;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


1木工作业分包2砌筑作业分包3抹灰作业分包4石制作分包5油漆作业分包6钢筋作业分包7混凝土作业分包8脚手架作业分包9模板作业分包10焊接作业分包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12钣金作业分包13架线作业分包


等级


有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有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如: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木工作业分包2砌筑作业分包6钢筋作业分包8脚手架作业分包9模板作业分包10焊接作业:资质分为2个等级(一级、二级);其余资质不分等级


2、建市[2007]7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取代(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二)2015年所确定的施工企业资质简况


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序列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施工劳务


类别


12 个类别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


36 个类别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公路交通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


不分类别


等级


有4 个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有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如: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2、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三)2015年较2001年施工企业资质变化简况


1、【建市[2014]159 号与建建[2001]82号】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


序号


旧名称


新名称


1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


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合并为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


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


机场空管工程及


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


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0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


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1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2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市[2014]159号对建建[2001]82号专业承包资质取消19项


1.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


3.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7.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8.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9.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0.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1.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2.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3.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4.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5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6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7.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七个专业承包资质被取消后,如何分包问题。


2015年1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三十三):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


(四)2020年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简况


202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制定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改革方案,我们这里简述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1.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施工企业资质改革情况。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2.施工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资质类别


序号


施工资质类型


改革措施


施工总承包资质


1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


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不分行业,不分等级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4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5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7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8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9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0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1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3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专业承包资质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3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保留,不分等级


4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保留,不分等级


5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6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7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8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9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


1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11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12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3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14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15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16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7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18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甲、乙两级


19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2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21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并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23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24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甲、乙两级


25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2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2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2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2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3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3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设甲、乙两级


3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3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3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35


核工程专业承包


保留,设甲、乙两级


3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劳务 企业资质


1


不分等级


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3.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


资质类别


序号


施工资质类型


等 级


综合资质


1


综合资质


不分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7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8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9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10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13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乙级


专业承包资质


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2


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3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


甲、乙级


4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


甲、乙级


5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6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


甲、乙级


7


通用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8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9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0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11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12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3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4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5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7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18


核工程专业承包


甲、乙级


专业作业资质


1


专业作业资质


不分等级


4.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革


本轮施工企业资质改革,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从有到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断推出政策,各省推行试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专业作业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


2017年11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7〕15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6月4日《关于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的公告》2018年第7号及2020年6月1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0〕第16号》: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要求。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要提供施工劳务资质;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即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劳务作业企业备案载体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备案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注册地点等。新设立的劳务作业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对外公布。


山东省、浙江省、陕西省、安徽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广西省、江西省、青海省等省份均有取消劳务作业资质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施工企业资质改革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施工企业如何应对资质改革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指出: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对原三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影响


改革后,三级资质施工企业没有了,可以变为新的乙级资质施工企业,实际上是提升了资质等级,承接工程范围扩大,因此,原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及新申请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将是本轮资质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原三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应抓紧办理三级资质增项,以便增加乙级资质项目。


对于欲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抓紧申请三级资质或收购三级施工企业,以便过渡到施工乙级资质,促进自身业务发展。


对于拥有多项资质但是业务不多的施工企业,甚至欲退出施工行业的企业,可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将资质转移出去,依法转让企业,实现施工企业资质的价值。


2.对原二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影响


原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和原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均会变为新的乙级资质施工企业,乙级资质施工企业将会占据施工市场众多份额,原二级资质施工企业竞争力度加大,对原二级资质施工企业不利,原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应抓紧申请升级一级资质或并购二级资质施工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


3.对原一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影响


原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变为甲级资质施工企业,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将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这对于原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无疑是有利的,提高了其竞争力。


4.对于原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影响。


将10类原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受行业限制和承揽业务规模限制,对原特级资质施工企业无疑是重大利好,可以说是“一证在手,天下都能走”。


5.将原有专业承包并入施工总承包的影响。


本次改革,对原专业承包资质改革幅度比较大(详见上表),将原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将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如将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类是将原专业承包资质进行合并,如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改革后,对于原专业承包资质并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无疑是利好,可以不受规模限制承揽工程。


有的施工企业原来拥有多个专业承包资质,这类施工企业可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设立子公司,将资质转移给子公司,依法转让子公司,实现施工企业资质的价值。


三、2020年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革及劳务企业如何应对资质改革


2001年,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曾将劳务分包资质分为: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13个作业分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又正式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份文件虽然把施工劳务改称为专业作业,但后面的资质二字并未去掉,意味着还是有资质要求,只不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江苏省等省份的住建厅虽出台文件,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但是这些文件的法律层次虽然可以在行政区内产生一定的行政管理效力,但并不能完全影响劳务合同的效力、劳动用工效力以及工伤事故赔偿。


结语,2001年、2007年、2015年、2020年施工资质不断改革,简化资质,施工企业应积极应对,依法依要求快速调整自身的施工资质,从而提高自身承揽工程的能力,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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