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法院郑重告诫案件的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关制裁措施,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害或抗拒执行的,依法以妨害公务罪、拒执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截止目前,临漳法院已在县城主要街道、银行网点、商场超市门口、车站及乡镇村、学校门口张贴了200余份公告,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执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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