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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二)广州市


第1批认定时间安排:广州市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7: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第2批认定时间安排:广高新技术州市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7:00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第3批认定时间安排:广州市企业在广东省指定的认定官网平台“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7:00时(在此时间申报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三)珠海市


1.企业网络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批:计划认定第一批的企业请于5月16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第二批:计划认定第二批的企业请于7月16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第三批:计划认定第三批的企业请于8月26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2.企业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第一批:确定认广东省定第一批认定的企业须于6月7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第二批:确定认定第二批认定的企业须于8月9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第三批:确定认定第-批认定的企业须于9月13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3.推荐至省科技厅时间安排(注: 提交至省科技厅后无法退回修改)


第一批:6月7日前,超过此时间原则上转第二批认定。


第二批:8月9日前,超过此时间原则上转第三批认定。


第三批:9月13日前,广东省超过此时间将错过本年度认定。


4.企业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安排


第一批: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6月24-25日。


第二批: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8月23-24日。


第三批: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0月11-12日。


(四)中山市


1.企业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批5月16日


第二批6月16日


第三批7月16日


2.地市科技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第一批7月16日


第二批8月16日


第三批9月16日


3.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


第一批8月26日


第二批9月26日


第三批10月26日


(五)东莞市


第一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6日;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6月16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5时。


第二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16日;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8月16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5日下午5时。


第企业三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月26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5时。


(六)佛山市


1.企业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批5月16日


第二批7月16日


第三批8月26日


2.专家预评审受理截至时间


第一批6月1日


第二批8月2日


第三批9月9日


3.各区完成网上审核和报送推荐表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6月1日


第二批8月2日


第三批9月9日


4.省厅系统及受理窗口截报时间


第一批6月16日


第二批8月16日


第三批9月26日


5.各区报送纸质到市高企协会条件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7月14日


第二批8月30日


第三批10月19日


(七)肇庆市


第一批:企业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下午5时;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下午5时。


第二批:企业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下午5时;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5时。


第三批:企业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下午5时;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下午5时。


(八)梅州市


第一批分别是6月9日17:00时和6月23日17:00时;


第二批分别是8月10日17:00时和8月24日17:00时;


第三批分别是9月17日17:00时和10月9日17:00时。


逾期不提交造成无法按省通知要求完成上报的,后果自负。



(九)江门市


1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


2.网上申请材料初审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条件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8月1日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3.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9月企业25日;


4.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十)阳江市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2021年5月16日;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2021年7月16日;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2021年8月26日。


(十一)汕尾市


第一批:企业网上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第二批:企业网上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


第三批:企业网上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十二)韶关市


1.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17时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7时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7时




2.各县(市、区)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7时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7时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时


3.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第一批: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7时


第二批: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7时


第三批: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时


(十三)潮州市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申报步认高新技术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6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要根据认定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6月8日。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16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要根据认定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8月8日。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企业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要根据认定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十四)揭阳市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0年6月16日前审核提交。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0年8月16日前审核提交。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0年9月26日前审核提交。


(十五)佛山禅城  


第一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初审反馈再次提交时间拟6月1日前。


第二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初审反馈再次提交时间拟8月2日前。


第三批认定时间安排:上传并确认线上审核的初步认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初审反馈再次提交时间拟9月10日前。


(十六)惠州市


1.企业首次网上提交


第一批5月 16日前


第二批7月16日前


第三批8月26日前


2.企业接受县区科技部门现场考察


第一批6月11日前


第二批8月11日前


9月21日前


3.企业按照初评表进行修改


第一批5月26日前


第二批7月26日前


第三批9月6日前


4.企业按照专家预评表进行修改


第一批6月6日前


第二批8月6日前


第三批9月16日前


5.县区报送纸质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


第一批6月13日前


第二批8月13日前


第三批9月23日前


6.地市截止推荐


第一批6月16日前


第二批8月16日前


第三批9月26日前


7.装订纸质认定材料


第一批6月26日前


第二批8月26日前


第三批10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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