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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商年检网站(中山市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审)


按照规定,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http://g年审sxt.saic.gov.cn/)。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网站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到其所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表格后提交。


市工商市场监管局提醒,营业执照未报送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报中山市告的市场主体,应及时进行补报。补报后方可报送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山市并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网上营异常名录和接受处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被列入经网上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仍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年检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营业执照定代表人工商、负责人。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年审心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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