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18日,依法对裕丰兴公司下达了青经营范围农〔农业种子〕罚〔2021〕6号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130元,没收种子(“郁金香-铁杆青香菜”2农业发展袋,“凯旋(CR)”11袋),并青岛处5000青岛元罚款。
据悉,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9月3日,对裕丰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有销售的自行包山东装香菜、白菜种子有限公司,但执法人员从该司提供的《农作物种子生有限公司产经营许可证(副证)》经营范围中未发现有香菜、白菜的作物种类登记农业发展。判定该公司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香菜种、白菜种。
裕丰兴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公司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农业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山东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裕丰兴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不再分装的小包装农作物、蔬菜种子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