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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位社保缴费标准(北京单位社保缴费标准2021)


昨日,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标准,明确了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相关事项。5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通告中明确,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北京2021、2021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缴费限调整为5360元。


市社保中心指出,按照《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应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社保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下限应为5644元。但是,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缴费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确定为5北京36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通告中还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进行了明确社保。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单位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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