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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清单模板,设备资料移交清单模板


做事情要有始有终


对于会计人来说更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会计人


在离职的时候


工作一定要交接清楚


不仅是道德要求


更是法律强制如此



相关法律政策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设备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当然可能你的身边有清单很多直接离职的会计同事,却也并未见到他们受到过惩罚,但是请相信,他们的危机依旧潜伏。


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王女士辞职(个人原因)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税务人员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为王女士之前工作的A企业因长期不申报转为非正常户,并且王女士资料辞职时并未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于是王女士联系A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但是A企业早已不知踪影。


案例二


张先生4年前在一家非常小的公司以兼职会计的身份去做会计,公司只有几个人,不太正规,在职期间没有履行入职、辞职手续。




张会计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就换了其他公司,但在最近,张先生被税务部门告知,4年前的那家公司已被税务部门非正常户注销了,而他本人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张先生听说要先把公司恢复登记,再正常注销就可以了,可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早已经找不到了,这让移交张先生非常焦急。


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离职、请长病假、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还应该承担相应损失。


会计离职做好交接很重要,那么我们又应当对哪些内容进行交接呢?




①现金及有价证券


②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③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


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模板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


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


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




看到上述材料,可能很多人都晕了,一个会计怎么会有这么多工作事宜需要交接啊?其实大家不必惊慌,我们只需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逐项填列即可,当然在我们工作交接的过程中不要忘了要相应的负责人进行监交,明确双方责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这样的话才不会对我们以后的工作造成过多的困扰。所以,各位财务工作者们,离职的时候注意做好交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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