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1:发票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票。
情形2:发票记账联不需要盖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情形3:发票专用章没盖清楚不一定要作废
在不遮挡信息的情况下,在空白处补盖一个,或者谨慎处理选择作废发票或红字冲销。
情形4:发票专用章盖反了不影响发票使用效力
章盖歪了或者颠倒了,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章,还是要按照规定加盖。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58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了解了上面4种发票盖章注意事项后,下面的2个盖章小知识赶紧学习起来吧!
问题1:代开的发票如何盖章?
答: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专用发票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专用章。
问题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打印后还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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