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随机查规范事中双事后监中标管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工商局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明确的监管原则和相关规定,建立投标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将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
为做到监管工作的权责统一,广东双省工商局强化属地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操作性招标投标、针对性及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委托地方抽取的合理机制,抽查工作遵循广东省“谁登记,谁负责”,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登记管辖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
此外,《实施通知》对省工商局监管职责广东省进行了梳理,将营业随机执照招标使用情况、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情工商局况、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情况、指导商标使用管理、广告经营行为、合同履行情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直销行为及禁止传销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应当投标法监管的其他行为等12项内容全部纳入抽查范围。还通过根据投诉、举报等情况,将无照经营行为易发高发区,做为重点整治区域的方式,创新性的把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列入抽查事项,提高整治效果。
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工商局还同时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招标投标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规范全省工商系统的抽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双随机”抽查机制,即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推广运招标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双随机”抽查机制,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市场主体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执法人员也不能再“任性”挑选检查对象,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实现阳光执法。检查结果公开,通过信中标用约束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责工商局任意识、自律意识,利用社会化的监督取代单纯的行政监管,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提高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公平性和效能,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社会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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