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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设立股东决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第二投资者家外资独资股东券商来了。


10月18日,国际投行高盛宣布,的中国证监会已对高盛成为旗下中国合资外商独资企业企业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高盛高华若干”)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高盛将收购目前尚未拥有的高盛高华股权。


高盛方面表示,获得高盛高设立华的全部股权将为高盛在中国的的长期发展和成功提供更佳的定位。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高华")运营的业务部门现正开始迁移至高盛高华,这个过程完成之后,高盛高华将更名为高盛(中国)股权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投资者高盛曾宣布,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股权核准,将在高盛高华的持股比例从33%增至51%。


2020年12月8日,有市场消息称,高盛已达成协议,收购其在中国的合资企业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变更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100%的股权。高盛新闻发言人对澎湃股东新闻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


高盛高华成立于2004年,是高盛与在同年成立的北京高华的合资企业。


证监会官网显示,高盛高华提交的股东变更申请在2019年8月19日获得接收,2019年11月1日受理,2020外商投资企业年1月20日获第一次反馈。


高盛高华是国内第二家外资规定独资券商规定,此前,摩根大通的股东变设立更已被证监会准予备案。


8月6日晚外商独资企业间,若干摩根大通宣布,中变更国证监会已对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决定司控股股东——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受外商投资企业让5家内资股东所持股权,成为摩根大通证券决定(中国)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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