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南京落户(南京有房子可以直接落户吗)

备受关注的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有效期三年!


南京市公安局官南京网截图


此次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一是放宽了人才落户的随迁政策,在原有随迁政策的基础上,对高层次人才的有随迁政策进一步予以放宽。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职可以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二是优化了技术技能人才申请受理模式,由原来的“人社有认证、公安受理”调整为“公安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审核”,进一步简化程序,便利房子群众。


三是调整了政策有效期,将原有的一年有效期修改为三年。


人才落户业务办理对象


符合“三无”: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本市无就业单位或本市就业单位无单位集体户的人员,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南京之一吗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温馨提示: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受理大专学历落户,按照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详情请咨询南京市各区公安分局。】


办可以理程序


(1)学历型人才落户需提交的必备材料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吗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来说: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落户2)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需提交的必备材料


对于技术型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落户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对于技能型人才,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三直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房子技能类)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户籍政策咨询热线:025-84425098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落户窗口咨询电话:025-6850595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


- END -


拟稿丨张玉


来源: 扬子晚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