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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会计实务合同履约成本考题(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合同履约成本)

收入确认的5步法: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订的啥合同)


确认收入的合同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


1、批准并承诺各自履约;


2、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有明确的支付条款;


4、具有商业实质;


5、对价很可能收回


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


1、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对价的情况下,将发生亏损的,


2、其中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的,


3、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卖的啥东西)


识别合同中承诺的商品和服务是否可以明确区分:


1、判断商品或服务本身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判断标准:单独使用获益或者与易于获得的资源使用获益则可明确区分。


2、判断商品或服务与合同中其他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判断标准:没有整合组合产出、并非高度关联、不会导致重大修改,满足之一则可明确区分。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一共多少钱)


交易价格为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包含可变对价、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可变对价:


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可变的,可变对价可能包括折扣、退款 、返利 、奖励积分、价格折让、罚款、奖金等。当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时 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


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为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最可能发生的金额一般是两个中的一个,期望值一般是很多中的加权平均。


只有一个不特定事项应当用一个方法估计, 具有多个不特定事项 可以用不同的方法估计。 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非现金对价:


按照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确定交易价 ,否则按单独售价 ,合同日后公允价值变动 ,如果是对价形式(如股票)而发生变动,不计入交易价格 ,如果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应当作为可变对价 。


3、应付客户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是作为采购商品,还是作为交易价格的抵减需要三层考虑,


⑴、是为了取得商品吗?⑵、能估计商品的公允吗?⑶、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公允了吗?


判断思路图:





4、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判断是企业应当在单个合同层面考虑融资成分是否重大,而不应在合同组合层面考虑。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每样多少钱)


应当在 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 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 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采用 可观察的输入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


当分摊合同折扣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部分承担:


(1)企业经常将该合同中的各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单独销售或者以组合的方式单独销售;


(2)企业也经常将其中部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以组合的方式按折扣价格单独销售;


(3)上述第(2)项中的折扣与该合同中的折扣基本相同。


合同变更:


增加了可区分商品且反应了其单独售价的价格吗?已转让的商品与剩余的商品可明确区分吗?


增加了商品 正常价=单独合同,


增加了商品 非正常价 可区分=原合同终止新合同成立,


增加了商品 非正常价 不可区分=并入原合同调整收入。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何时确认收入)




时点、时段履约判断


满足以下之一的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 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不是时段履约的就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时段履约一般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时点履约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注意对于售后代管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


①该安排必须具有 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


②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 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


③该商品可以 随时交付给客户;


④企业 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


提示:越是通用的、可以和其他商品互相替换的商品,可能越难满足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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