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内蒙古日12时47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鄂尔多斯东胜区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网上,发现1例省外返回人员检测结果呈阳性,经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复核并经专家组会诊为确个体诊病例。区疫情防控流程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对涉及场所进行消毒消杀和封控管理。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经营范围将有关事项通告如经营范围下: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全区范围内大型流程灯会、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暂停举办。
三、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所有非内蒙古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操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五、公共场所(酒店、商场、超市、农集怎么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网上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六、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个体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变更腹泻等操作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怎么快到附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所有在我区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后续情况会及时向广大变更市民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