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检定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4月12日刊登强目录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示(2编号021年第三批)。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写检定结果公示
(2021年第三批2021年)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计量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原始求,现将记录2021年第三批的燃油加油机、出租车什么计价器具器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结果进计量器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示(三).xls
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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