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税收相比内地的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内地:45%—税收政策—海南:15%
香港
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17%
新加坡
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
:22%
企业所得税:内地:15%一-25% ——海南:15%
香港
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16.5%
新加坡
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
:17%
关税:内地:13%--17%
海南:实行清单管理制,部分进口商品零商品房关税
香港
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除特定商品类别外,一般进出口商品零关税
新加坡
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
:除特定商品类别外,一般进出口商品零关税海南省
增值税:增值税是限购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消费税: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限购一种税。
(流转额:房屋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买卖商品行为而形成的货币金额,通常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商品购销额海南省、产品增值额和贸易成交额)
增值税及消费税
内地:10%一-16%
海南:进口环节免征买卖,增税收政策值税和消费税
香港房屋
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不设增值税和消费税
新加坡
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
:限定区城外, 设有消费税、税率7%, 无增值税细则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主买卖要缴的税分为两种:
企业所得税跟增值税。
在亏本的情况下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与亏本没有关系,增值税与企业收入有关,有收入就要缴纳增值税,即使亏本也不能细则免缴。
而且海南免税购物额度:10万
香港免税购物额度: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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