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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新规定2021

近日,为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又有了新动作(。之前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新局关于服务贸易等外资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不合适的地方,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对其增加了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是为了适应贸易投资自由化便新规定利化,方便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实践2021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


规定

便利化措施:①多对一,一份合税收政策同里的多次对外支付仅需要在首次办理时备案就可以了,不需要像往前次次备案。避免重复、繁琐。②扩大范围。以下情况将不需要备案:1.非贸易非经营性的付汇业务2.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的。③增加线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备案人可选择线上办理。④多样化。办税方式多样化,传统的备案渠道 线上备案渠道。


《补充公告》的颁布实现了以上的便利措施,根据以往的大家经常会问到的问题,琅狼也在这里给大家做了表格式的解答。大家可能还是会疑惑那之前办理的该怎么办呢?首次办理具体是什么意思呢?非贸易费经营性的付汇业务具体是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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