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增值税税率有变化了,你知道吗?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由3%减按1%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文件内容:

1、除湖北省外,其他省份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3月与2020年一样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3%减按1%优惠政策。

另外,在本月初,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一定有点欣喜了吧,满怀期待的盼望等着这个政策尽快落实?!

如果正式文件下达后,那些选择按照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每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45万,就免征增值税了。也就是说,平均每月的销售额不要超过15万哦。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哪怕是45.1万元,那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了(45.1万*1%)。

所以,对于增值税税负较重的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几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进行筹划。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