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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总结


l 工资薪金的扣除 按照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总额扣除,不含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

l 职工福利费 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

l 工会经费 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2%扣除

l 职工教育费 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8%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新的

变化)注意:软件生产且可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科

目需要准确划分)否则按8%扣除

l 社会保险费 1.按照标准“五险一金”全额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5%以内扣 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3. 企业缴纳的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扣除。 企业为职工和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允许扣除。


l 利息费用 1.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利息数额可扣除。

2.如果是关联企业,因为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可以避税,为了防止“实股明债”规定了债资比,金融企业是5比1,非金融企业是2比1.

3.向非关联方自然人借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利息数额可扣除。注意:企业与个人借款是真实,合法,有效,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l 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费用,准予扣除,资本化的金额计入资本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扣除。


l 汇兑损失 除已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所有者利润分配的,允许扣除。


l 业务招待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是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双

标准)

【提示】

1. 销售收入的确定,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 在企业的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的60%计入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唯一标准)

3. 对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包括集团投资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红利,股利,以及股权转让投资收益,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因为这些收入本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所以是扣除基数。)


l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年后扣除。

【提示】

1.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

2.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

3. 烟草行业一律不准予扣除

4. 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标准为30%

5. 企业筹办期间,按实际发生计入筹办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l 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准予全额扣除,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l 租赁费 1.属于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如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分期扣除。


l 劳动保护费 1.企业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准予扣除。

2.企业根据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同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装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税前扣除。(制服可扣)


l 公益性捐赠 1.不能直接捐赠,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

部门进行捐赠。

2. 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以后三联内结转扣除。

注意】和“业务接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区别,这里是年度利润总额。


l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l 资产损失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l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15%。(人身保险企业10%)

2.电信企业:在发展业务,拓展客户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总收入5%部分,准予扣除。

3.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签到服务协议/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准予扣除。

【提示】

1.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和佣金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进场费等费用。

2.资本化的手续费不予扣除。

3.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l 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

可以作为成本在税前扣除,但需要严格区分,单独核算。


l 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

1. 取得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回。

2.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认为股息所得。(免税收入)

3.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l 其他项目 如棚户区改造支出,会员会,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

等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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