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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营中小微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50万元

新华社太原1月3日电(记者魏飚)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目前,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约1000家,仅占全省25.56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9%,绝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家族制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是山西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

根据新修订的方案,山西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拟改制企业后备资源库,对于有股改意愿并且具备股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纳入后备资源库,帮助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企业向符合股改条件方向发展。同时,山西各市也将结合本地区企业股改和上市实际需要,进行政策宣讲、问题研讨等,帮助企业推进股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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