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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认定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资格认定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纳税人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一般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增值税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及其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认定销售资格认定额)超过财政纳税人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标准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标准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一般纳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不进行税款抵扣),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如何证明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没有单独的证明,但是可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作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认定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若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及其,在申请完增值税成后可以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选项,即可下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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