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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盈利组织注册资金要实缴吗(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可能嫌这个规定,还不算明确,随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归纳一点,最主要是需要出资人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明确出资人捐赠的性质。





办学资金50万为捐赠,可用于后期机构的发展


开办资金50万为捐赠,并不是网上传言所说的,50万都捐赠给国家,开办资金后期可用于机构的运营,老师的工资发放等方面,但是唯一不同的是出资人或者举办者再也拿不到这50万,即便机构关闭了,剩余资金你也拿不到。




承诺书一签,50万“飞”走。




其实,按“营改非”流程,机构完成正式的资质申请至少需要3个月,还是需要地方教育局和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办理下,如果是自己把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跑当地教育部门两趟,消防局两趟,申请材料至少60页,需要6个月时间,也就是明年3月份才能办完,学科类机构才能正式运营,因为办学许可证的流程是在所有证照申请中最难的。







所有的难题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办学面积




办学面积一般要求在500平、300平两个档次




2、消防




双消防通道,学科类机构要求5层以下,商用属性,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尤其是商丘柘城重大火灾事故18死16伤后,消防检查可能会更严格些。




3、职称要求




机构校长需要中级以上职称,教师需要教师资格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出具其他具体的资格证的要求。




4、开办资金




在经历了疫情后,部分学科类机构因政策原因,错过暑期,原有的课消根本无法开展,造成资金链紧张,能不能拿出50万的开办资金是个未知数。




这些硬件条件一个都不能差,而且在完成“营转非”之前,机构还不能招生,你能苦撑6个月吗?




办学资金50万为实缴捐赠,开创了一个行业的先河


笔者专门查了民非企业的具体情况,目前,仅有法律效力等级较低的一部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一部部门规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加以规范民非企业,对于开办资金没有明文规定,归属,但是在结尾处有这样一条:民非盈利不得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变相说明开办资金不能回收,但在出资人能否转让出资额方面没有相应的规定。







而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几乎一锤定音,开办资金为捐赠,直接填写捐赠承诺书,开了民非的先河,也断绝了出资人转让出资额的路子。




为什么会有这个通知呢?




其实,也是“营转非”的需要,“营转非”第一步就是注销营利性机构,预核名,申请办学许可证,而开办资金少不了了,这两个文件的发布,都是“一步到位”,相辅相成的关系。




3天发四个通知,学科类培训已“风声鹤唳”




9月8日,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隔天,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得通知》。




紧接着9月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




也是在当天,民政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三天发四个通知,个个都与学科类培训有关,这在以往的整治中是绝无仅有的,而且也是非常罕见的,从中也能看出国家整治学科类培训的决心。




山雨欲来,风满楼!




对于学科类机构来说,是该选择的时候,是完成“营改非”,还是离开,是时候该做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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