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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书记)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平措介绍,2021年,西藏税务系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广泛征集和响应西藏税费服务意见和诉求,在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部署的便民服务举措基础上,新增推出了13大类22项122条具有西藏特色的便民举措。同时,积极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资本”,深化“银税互动”合作,进一步扩大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范围,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贷款服务。“2021年,以‘非接触式’线上渠道为全区1326户次纳税人取得融资,共发放税收信用贷款11.18亿元,帮助企业实现了更好地壮大经营、降本增效,营造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平措说。


聚焦激发西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和供热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力,西藏税务系统积极落实税收领域缓缴政策,通过一系列举措确保了政策落实落地,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扎西梅朵介绍,2021年,西藏落实煤电和供热企业“减、退、缓”税政策,规模达219万元,在减税、缓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西藏煤电和供热企业运行平稳,居民供暖得到有效保障。此外,从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西藏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规模达9960万元。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西藏制造业中小型企业销售收入为51.27亿元,环比第三季度增长33.4%,较第一、第二季度分别增长109%、47.6%。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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