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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青岛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标准)

今年2月,青岛出台《青岛市促进会展业发展10条政策》(以下简称《10条政策》)(此前报道→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青岛发布促进会展业发展10条政策),旨在提高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激发会展市场活力,推进青岛市会展业转型升级,加快“国际会展名城”建设。




《10条政策》显示,青岛加大对规模展会、绿色展会、数字展会、大型市场化会议、会展企业的扶持,每一条都细化到服务对象、实施程序、政策执行(负责执行处室)、具体负责人,每一项都明确扶持范围。




近日,关于《10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发布,对申请每一条政策补助的主体、条件及所需材料都进行了详细介绍。




主要内容如下——




支持展会做大做强


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的贸易类展会,给予补助1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补助增加5万元,单个展会每届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的消费类展会,给予补助1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补助增加3万元,单个展会每届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展会国际化率达20%以上,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数量和展览面积均占比20%以上的,或在展会中举办“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新品发布会的,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上浮20%。




上述展会应在专业场馆举办,净展览面积(各展位面积之和)与总展览面积之比不得低于40%。室外展览部分按展位净面积计入展览面积。外地项目来青举办,由展馆申请补助。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在青岛市专业展馆举办展会的企业,外地来青举办的展会由展馆申请补助;




2.“贸易类展会”是指以促进贸易成交、技术交流、经济合作、项目投资、服务推广等为主要目标、以专业观众为主要对象的展览会;




3.“消费类展会”是指面向社会大众、以产品现场售卖为主的展览会;




4.“国际化率”是指外商(含境外注册企业和境内注册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数量占参展商总数之比和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之比。国际化率达20%以上,是指前述两个比例数均大于20%(不含本数);




5.“世界500强”是指由上一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认定的全球总部或者中国总部企业,包括在华区域综合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总部企业;




6.“中国500强”是指由上一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企业;




7.“净展览面积”是指参展商有偿使用的场馆内展位面积及室外展区展品所占面积之和;




8.“总展览面积”是指场馆室内展位所占面积及展位间必要的走廊、通道面积和室外展位所占面积(不含开幕式场地、茶歇区、独立洽谈区、会议区、活动区、媒体区、公共服务区等),是展会补助的依据面积;




9.同一主体一年举办多届同类题材展会的,只补助其中一届。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7755319。




鼓励数字展会、绿色展会发展


获得第三条补助的展会,符合本市数字展会标准或绿色展会标准并经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市贸促会(市会展办)按照相关办法认定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在青岛市专业展馆举办展会的企业,外地来青举办的展会由展馆申请补助;




2.“数字展会”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在充分利用虚拟仿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同时,在“线上、线下”提供展览展示及各种相关活动增值服务,促进客户核心价值提升的会展服务平台;




3.“绿色展会”是指特装展台的设计、主辅料选择、制作、安装、拆卸、运输及废弃物处理过程能够基于绿色理念,以简约化、模块化、低碳化等方式实现展览展示功能的展会(申请范围不包含标准展位、标展基础上的异形展位、简易桁架展位、展厅内功能区、主承办方服务台)。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83897838。




鼓励国际认证


在青固定举办的、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认证的展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会展场馆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权威机构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取得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认可的国际性会议,给予补助1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的企业。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83897838。




支持大型市场化会议发展


由国家级行业商协会、学会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主办、会期2天(含本数)以上的市场化专业会议(不含营销类、培训类会议,展览会期间的配套会议),参会人数500-1000人(含本数)、在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酒店住宿500间夜(不含本数)以上的,给予承办会展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在五星级(或相当于五星级)酒店住宿1000间夜以上的,给予承办会展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本项补助与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认可条款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承办大型市场化会议的市场主体;




2.“相当于五星级”酒店参照市财政局公示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价格协议表》中准五星酒店执行。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7755319。




促进会展企业发展壮大


已在本市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会展企业,按其每年新增地方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并已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的会展企业。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83897838。




鼓励会展企业资本运作


对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会展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4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市会展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2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会展企业。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7755319。




鼓励引进高端会展人才


企业委托猎头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产业高端人才,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猎聘补贴。对首次在青就业创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在校硕博研究生来青在企业实习,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生活补贴。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应用型硕博研究生,对成效突出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的会展企业。“安家费”政策申报主体是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7755319。




支持会展企业宣传推广


会展企业参加市会展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外会展业宣传推介活动并设置展位的,补助注册费、场租费的50%,每家企业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的会展企业。




政策咨询


市贸促会会展规划处,联系电话:83897838。




疫情纾困补助


会展企业在本市专业展馆计划举办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展会年内取消举办的,补助本届展会已发生宣传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的会展企业。




2.“宣传费用”是指主要承办单位与各类媒体(仅限媒体,不含广告公司、中介公司等)签订的年内取消举办的展会的相关宣传推广费用,不含宣传推介相关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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