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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会计处理增值税(销售回购的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



  售后回购交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的时候:


  (1)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差额)


  (2)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计提利息的时候: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购回商品的时候:


  (1)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外购库存商品会计分录怎么做?如何做账?据说聪明的会计都会这样做!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假设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则企业在会计核算的时候不应当将其确认为收入。其遵循的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可得,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当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对于销售方来说,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的前提下,这种交易行为的性质是融资。


  因为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是属于融资费用的。所支付的回购价格应当与偿还借款等同,所以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并不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将其当作回购价的调整在其他应付款中计入。且在回购期限之内,对融资费用进行平均摊销,对财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进行计入、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的时候,确认一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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