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香港离岸公司做跨境电商税收(香港跨境电商平台)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老板来说,学习企业顶层设计、税务合香港规等知识非常有必要。毕竟,为了赚钱,罔顾税务和法务风险非常不值得!今年跨境电商的整体风向是合规经营,越来越多跨境电商卖家会使用中国香港公司架构,作为资金回流离岸和税务筹划的一个基础。但是,有些老板也会有疑问,或是掉入一些服务机构的“陷阱”,使用中国香港公司跨境架构,是否就可以不用交所得税了呢?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就只按15%的税率计电商缴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电商计入应纳税所得平台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些知名大卖的旗下,总有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做微利企业,大家想想这是为什么呢?


再说中国香港。


很多卖家之所以选择在中国香港注册关联公司或者子公司,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也就是说,只有源自中国香港的税收利润才须在中国香港缴纳利得税,税率为16公司.5%,源自其他地方税收的利润则不须在中国香港缴纳利得税。


要知道,大部分跨境电商卖家在中香港国香港设置的公司,其产生收入的跨境电商业务实际发生地并不在中国跨境香港。所以,跨境电商的业务,非常匹配香港地区离岸豁免缴纳利得税的规定。作为一个非常好的税务筹划工具,卖家一般都会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豁免,这样就可以不在香港缴纳利得税。也就是一些老板提到的,在香港设立平台的公司,可以“不缴所得税”。


但是,如果卖家有做融资或上市计划,香港公司以大陆母公司的子公公司司的形式成立,未来需要合并收入和利润,要分配利润给大陆母公司,这种情况就不离岸一样了。


因为中国香港子公司如果将利润分配给大陆母公司,则中国香港子公司仍需要按中国大陆税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即使香港公司在当年并没缴纳利得税,仍要按照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6.5%的税率计提利得税。


当然,目前大部分卖家将中国香港公司的钱回流到内地,用的是其做他方案,不需要用“利润分配”的方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