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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开采放开(中国石油开采对民企开放)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在发布《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称:“近年来,我省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城燃企业LNG销售占比大幅上升,对政府管理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影响越来越大。为优化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管理,决定放开城镇燃气销售端LNG销售价格。”


“购进价 配气价”的销售模式


《通知》指出,城镇燃气企业合同(上下游企业签订的年或季度天然气购销协议)外购进的LNG从综合购进价中剥离,实行“购进价 配气价”销售,高进高出、低进低出,不再计入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综合购进价,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


这是否意味着居民用气将迎来一轮上涨?


对此,山东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实行“高进高出”政策销售的LNG,将仅限于上下游燃气企业年(季)度购销合同外购进的LNG,城燃企业由市场采购的LNG,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以防止上下游燃气企业不认真签订和履行合同,任意采购高价气再向用户转嫁市场矛盾的行为。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际天然气价格接连涨价,使得我国进口依存度较高的天然气成本大幅增加,燃气企业经营压力极大,市场化交易机制的放开,已经迫在眉睫了。山东省的能源缺口比较大,面对本省份的能源及电力市场旺盛的需求,在保证当地燃气企业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下,采用市场价格机制,以更好的满足和调节当地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用能的需要。”


根据SpotTTF的数据,10月份欧洲的平均现货天然气价格比9月份上涨了45%以上,达到创纪录的每千立方米1100美元。受高价天然气影响,欧洲天然气基础设施协会(GIE)发布消息称,欧盟和英国储存设施中的天然气平均仅为72%,达到了近10年来最低水平。


祁海珅认为,在进口天然气价格高启不下的情况下,叠加双碳目标进程压力,国内煤炭资源开采受控、进口又不太通畅的大背景下,天然气企业的责任和担子就更大和更重了,放开销售价格管制,也是在尝试用近似市场化的作用,来调节天然气产品发挥其“商品属性”来缓解和改善现有的供需矛盾。


燃气公司购销数量必须相符


从《通知》来看,放开LNG的销售价格,其本意也并不是为相关企业增加利润。


《通知》指出,城镇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LNG购进量组织顺价销售,购销数量必须相符,并每月或每季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校核,凡销售量大于购进量的,所得利益须在当季向相关用户返还。而凡是当季未返还的,则将按乱涨价进行查处。


而那些实行“高进高出”政策的LNG,应由城镇燃气企业与终端用户签订协议,按协议量组织LNG购销。实行季清月结,原则上不允许跨季销售,因特殊原因当季销售不完需跨季销售的,应按本季市场LNG采购价格进行疏导,严禁以“高进高出”政策为借口强买强卖。


对那些进入LNG销售合同外购进的液化天然气用以补足居民用气的LNG,不实行高进高出政策,仍按照政府此前明确的居民销售价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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