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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开户会查银行流水吗(证券开户需要什么银行的银行卡)


借用母亲账户炒股


天津证监局表示,廖婷清于从业期间借用“苏某萍”“许某”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买卖成交金额累计3547.93万元,累计获利95462.1元(扣除税费后)。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没收廖婷清违法所得95462.1元,并处以9万元罚款。


账户实名制的监管力度加大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不可逾越的执业铁律。虽然近年来行业有诸多争议,但新证券法依然延续并强化了相关规定。


新证券法中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此外,近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账户实名制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大。矛头主要指向两类:一是非法证券活动,如非法出借账户、非法代客理财等;二是利用证券账户洗黑钱等行为。


根据新证券法中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法律规制的对象从法人扩大到个人,今后任何人都不得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对于个人出借账户的监管会更加严格,也会趋于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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