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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寿县国税局寿春分局科员孙岳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的问题。孙岳向其服务对象寿县某公司董事长史某某索要1万元,省纪委调查相关案件找史某某谈话后,孙岳将1万元退还给史某某。2019年1月10日,寿县纪委监委给予孙岳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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