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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税汇算清缴会补税(个税汇算清缴为什么会出现补税的情况)

如果你月入过万,又不享受专项扣除政策,那么每个月你肯定要缴税。


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我每个月都在缴税,为什么还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我缴纳的税跟最后清算出来的税会不一样吗?


别着急,还真的可能不一样。这主要与2019年新个税法相关。新税法中,个税首次引入了综合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按年计税。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照最新的税率表采用累计预扣法,每个月由单位预扣预缴给税务部门。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仍按照个税改革前的老办法分类计税。


一年结束后,纳税人需要将这四项收入合并,按照新税率算出最终应该缴纳的税额。如果个人之前由单位预扣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最终税额,那么多交的税经申请后,税务局将予以退还,反之则需要纳税人补缴。


据报道,个税汇算清缴涉及近1亿人,其中将以退税居多,退税金额将超过补税金额,这意味着个税汇算清缴将产生最后一波减税效应。即便补税,与个税改革前相比,相当一部分人税负依然会减轻,补税不完全等于增负。


哪些情形下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高于应纳税额,且纳税人需要办理退税的。


主要退税情形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预缴税款时,未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


(4)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


(5)年度汇算时,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计入综合所得,造成退税。


(6)月收入不均衡的纳税人,有可能会退税。


(7)有符合享受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8)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9)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主要补税情形

(1)2019年有收入但未预缴申报,需要在年终补税。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3)2019年预缴申报时,超额享受扣除的。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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