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目前,我市已形成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59项证明事项,诸如思想品德鉴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等。“除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外,鼓励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证明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郁新生介绍说:“目前,根据省司法厅部署,我们还在组织梳理第二批事项清单,统一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变了“申请人先到出证单位开具证明,再凭证明到行政机关办事”的惯常做法,申请人用承诺替代证明,快速办事。 “这相当于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实现最大限度利民便民。”郁新生举例说:“比方,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需要提交业务操作规程证明、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在申请人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不再索要相关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获取验证申请人信息,为申请人依法办理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目前,市司法局正在起草基本工作规程和示范文本,近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印发全市。同时,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网 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核查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核查的精准纠偏作用,确保过程可控、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