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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矿产品资源税征收规范(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


会议详细听取了巩义市、陕州区、渑池县、灵宝市、登封市等与会各县(市、区)在非煤矿产品资源税征收中的做法及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为加大对非煤矿产品资源税依法依规征收力度,与会各县(市、区)要加快“互联网 资源税”建设,确保票据传递、缴税税率、税款入库等全部征收程序均在阳光操作、规范流程之下。要强化对代征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资源税征收方式方法,依法加大对资源税征收力度。要加快标准化、信息化资源税代征站(点)建设,坚决杜绝在资源税征收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国家应收税款不流失。规范非煤矿产品资源税征收工作,确保全省非煤矿山资源税颗粒归仓、阳光纳税,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增加效益。


会议就全省非煤矿产品资源税征收行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集中整治将通过单位自查、集中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对全省各县(市、区)在资源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除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外,还要通过媒体给予曝光。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还来到郏县非煤矿产品资源税征收办公室,参观学习郏县“互联网 资源税”信息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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