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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花税暂行条例(江苏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新)



问:自2018年5月1日起(所属期),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免征印花税如何申报?


自2018年5月1日起,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的,纳税人填写印花税申报表时,要先在报表右上方做“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印花税申报表里选择“减免性质代码”,系统自动减免。


问:2017年成立的新办企业,当年到账的第一笔实收资本未在到账次月申报缴纳印花税,2018年12月补申报时是否涉及加收滞纳金?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文件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新办企业当年到账的第一笔实收资本,未按规定在到账次月申报缴纳印花税的,需要按上述规定加收滞纳金。


问: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怎么变了?


答:江苏省印花税新的核定征收比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所以2019年1月申报期时会发现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变了。新的核定征收比例为:







问:非合同取消原因多缴纳的印花税,能否申请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若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非合同取消原因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是已贴花并自行划销的应税凭证,无法再申请退还。


我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只标明了一年的租金是多少,并未确定具体租期。请问该合同在缴纳印花税时应如何处理?



问: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问: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的企业,当期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取得处置废铁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的规定:“商业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时,计税依据为商品销售收入。”


企业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取得处置废铁的收入不属于商品销售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因此,企业第一笔注册资金到账,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问:纳税人使用电信宽带,与电信签订的宽带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纳税人使用电信宽带,与电信签订的宽带服务合同不在条例正列举范围之内,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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