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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税的程序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报关的基本程序)


报关申请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进口报关有关的流程


1.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去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去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集全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想过国家优惠产地证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进口商品在向海关申请报关时,需要的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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