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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一揽子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4月13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0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认真自查和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1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单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0万股。林汝捷1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林汝捷1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 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 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林汝捷1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林汝捷1将以6,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林汝捷1拟以6,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发行价格后的数字。如按上述认购金额计算,林汝捷1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2,221,830股(含本数)。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募集资金将依照募投项目顺序依次投入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1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以上逐项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福州市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新能源”)、福建雪氢加氢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氢装备”)、Svenska Rotor Maskiner Group AB(以下简称“SRM Group”)、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以下简称“SRM”)和Svenska Rotor Maskiner International AB(以下简称“SRM International”) 。


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37.08 万元人民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陈辉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venska Rotor Maskiner Group AB


注册地址:box 1508510465 Stockholm


注册资本:25306800瑞典克朗


公司简介:SRM Group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为SRM 与SRM International 母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千瑞典克朗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Svenska Rotor Maskiner International AB


注册地址:box 1508510465 Stockholm


注册资本:100万瑞典克朗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螺杆压缩机、螺杆膨胀机的销售,以及地热利用、垃圾/生物质发电、海水淡化、油气开发等余热利用一揽子项目工程解决方案,OES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致力于螺杆膨胀发电机在特殊领域的运用以及低品位废气余热利用的研究与开发。


(3)公司名称: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


注册地址:box 1508510465 Stockholm


注册资本:450万瑞典克朗


主营业务:主要是从事研发,为螺杆压缩机、膨胀机的研发型企业,该公司具有国外先进压缩机技术及资源,掌握螺杆压缩机的核心技术,并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将与子公司团队共同研究开发可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高效节能螺杆制冷压缩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千瑞典克朗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福州市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氢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能源合同管理;发电技术开发;节能诊断、节能设计、节能改造、节能运营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5)公司名称:福建雪氢加氢装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SRM Group及其全资子公司SRM和SRM International的控股股东为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雪康”),兴雪康的合伙企业管理人为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以下简称“兴雪宣元”)。公司持有兴雪康13.01%的认缴份额,持有兴雪宣元29%的股权,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SRM Group及其全资子公司SRM和SRM International之间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性交易往来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2、雪人新能源与雪氢装备公司均为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汝捷1为天创富第二大股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雪人新能源、雪氢装备之间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性交易往来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SRM螺杆制冷压缩机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影响力。SRM International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其拥有的“Opcon Powerbox”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并且SRM Group、SRM、SRM International控股股东为兴雪康,雪人新能源及雪氢装备均为天创富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上述4家公司风险可控,日常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SRM Group、SRM和SRM Internationl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项目以及与其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是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的重要渠道,能够快速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由此而与上述三家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雪人新能源、雪氢装备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在关联交易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市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SRM Group、SRM、SRM Internationl、雪人新能源及雪氢装备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为人民币7,468.41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 2020 年末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和商誉, 经减值测试,本年度应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468.4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了合理性说明,监事会出具了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均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应收、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得出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2020 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6,729.7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713.74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6,224.3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15.45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2,976.7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8.34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3,017.4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58.81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账面价值67,668.32万元、可变现净值金额66,338.32万元,按照上述方法,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30.00万元。


3. 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商誉期末是否存在减值进行减值测试,并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出具天兴评报字(2021)第0325号、天兴评报字(2021)第0489号、天兴评报字(2021)第0501号评估报告。


经测试,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1,199.69万元,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1,140.56万元、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751.8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7,468.41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5.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 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 曾政林先生、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耀虹女士。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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