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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实施时间是(新收入准则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今天是灵魂画师一墨。


本篇,我们就来单独聊一聊,运输费用的那些事。





  • 运输费用的划分1.0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所讨论的是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


有些小伙伴越学越混乱,就是在这一环节混淆了运输费的发生场景。




  • 运输费用的划分2.0

对于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运输活动,我们需要区分其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是的,你没有看错。


无论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结果都是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并最终计入营业成本科目。




两个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这个时候,可能有小伙伴会疑惑:


既然无论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最终的结果都一样,那为什么还要对运输活动进行区分?



虽然两者在财务报表层面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从收入的分类、产品毛利分析的角度上看,对两者进行区分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判断



判断运输费能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关键在于控制权转移的时间点。


以控制权转移为分界线,运输活动发生在控制权转移之前,则表示运输服务与商品销售是一个组合,两者视作一项履约义务;


而运输活动发生在控制权转移之后,则表示其单独构成一项新的履约义务。



  • 如何理解划分规则

我以我们较为熟悉的上班为背景进行一个类比,帮助小伙伴们更好地理解并记忆上述规则:


老板为我们支付工资,实际上是在购买我们的上班时间。


如果将下班那一刻的时间点作为分界线。


下班前,时间的控制权并不在打工人自己手里,我们需要为老板服务,无法干自己想干的事情。


下班后,我们的时间终于属于自己了,老子爱干啥干啥!


所以在上班期间,老板额外指派一项工作让你在上班期间完成,这是一项正常的行为。因为这项工作,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你先前卖出的那份时间里了。


但是如果是在下班后,老板额外指派一项工作,需要你在下班时段完成。这时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老板说:





计入其他科目的情况



执行新的收入准则后,运输费用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将通过“营业成本”来计量,而非旧准则下的“销售费用”。


那,难道就没有计入其他科目的时候么,还是有的:



  • 计入销售费用

对于商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与履行客户合同无关的运输费用。


其本身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也不与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企业应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例如:制造业企业将产品从其仓库运输至全国各销售区域而发生的运输支出。


  • 计入其他科目

其实,除了将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外,还很多并不常见的情形。


运输费用也会出现在各种其他科目的明细里。为了不给大家造成不必要的混淆,我们就不在这篇文章中进行讨论了。




总结

最后,我们用一张导图来总结一下本文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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